一念三千的佛法法理(3)-十界互具、十如是 |
2010-03-30 發布 |
十界互具 「十界」是指地獄界、餓鬼界、畜生界、修羅界、人界、天界、聲聞界、緣覺界、菩薩界、佛界的十種生命境界。 這十種生命的境界又互相具有十界。亦即,無論是人界的眾生、地獄界的眾生,或是菩薩界的眾生,都具有十界的生命。因此「十界互具」是指在十界任何一界的眾 生生命裡,也都具有這十種生命的境界。 在法華經以前的經典中,認為十界是完全各別存在的十種境界。然而,在法華經裡,從根本改變了這種想法,明確表示十界的眾生也有顯現佛界成佛的可能性,這稱 為「十界互具」。 若以構成「三千」數量的要素來看的話,「十界互具」是十界的任何一界中,各自具足十界,所以稱為「百界」。 十如是 「十如是」明示十界的眾生共通存在的十種層面。無論是地獄界、佛界,十界的任何眾生皆具有十如是。 我們每天讀誦的法華經方便品第二,如此說示:「唯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所謂諸法,如是相、如是性、如是體、如是力、如是作、如是因、如是緣、如是 果、如是報,如是本末究竟等。」 十如是分別說明如下: 如是相的「相」,是顯現於外的姿態、相貌。 「性」,是存在於內的性質、心性。 「體」,是主體或本體。 相、性、體三如是,是屬於現象的本體部分。以下的六如是,則是顯現出功能面。 「力」,是指內在的力量、潛在的能力。 「作」,是內在的力量顯現於外界的作用。 「力」與「作」是潛在與顯現的關係。接下來的「因、緣、果、報」,則是明示生命變化的因果法則。 「因」,導致變化產生的直接原因。 「緣」,導致變化產生的補助原因。 「果」,因與緣和合所產生的直接性結果。 「報」,其結果具體顯現出來的狀態。 而「本末究竟等」,是指由「相」到「報」的九如是,均一貫具有同一性。 「十如是」是指地獄界的話就是地獄界的十如是,佛界的話就是佛界的十如是。換言之,十如是相應十界各自的生命境界而有不同的呈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