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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定宗教的基準(3)-五重相對─權實相對、本迹相對 2010-03-27 發布
權實相對是指,將大乘教中,明示佛真實悟得的實大乘教(法華經)與為了說明真實、作為方便而述說的權大乘教,加以區分比較,明示實大乘教勝於權大乘教。權 是假定,實是真實的意思。
 佛本來悟達的根本法則是讓所有境涯的人都能夠成佛,但在大乘經典中的《華嚴經》、《般若經》、《阿彌陀經》、《大日經》等法華經以外的諸經,卻否定二乘 (即聲聞、緣覺)、惡人、女性的成佛。而且認為這些人以外的人為了成佛,必須經過好幾世累積修行才能成就。
 又,關於佛,則是闡說阿彌陀佛與大日如來等,是超乎人、住在脫離現實世界的其他世界之虛構的佛。
 這些關於「成佛」與「佛」的教說,是為了讓人理解佛的悟達所採用的方便手段,是配合當時印度人們的想法,所作的說法,只說出佛片面的境涯或悟得。
 相對的,實教的法華經闡述包含二乘、惡人與女人等一切眾生都可以平等成佛,明示其根源的法就是一念三千法門。諸經是為了講述佛的悟得而有的方便之說,唯有 法華經才是佛真實的悟得。因此,權教為劣、實教為優。

五重相對─本迹相對

本迹相對,是將法華經二十八品中,前半十四品的迹門與後半十四品的本門,兩者相互比較,明示本門的教說較迹門教說殊勝。
本迹的本是指本地(即佛、菩薩原來的境地),迹是指垂迹(為教化眾生而顯現的暫時姿態)。
法華經後半十四品是顯現釋尊身為佛的真實境地(本地)的法門,故稱為本門;前半十四品則尚未顯現本地,故稱為迹門。
法華經前半十四品,雖然闡說二乘作佛、諸法實相等一切眾生成佛的法理,但和權教相同,皆是以釋尊在印度伽耶城附近的菩提樹下,初次悟得的看法為前提。這稱 為「始成正覺」。
然而這只不過是釋尊佛暫時的姿態,本門壽量品道破這並非釋尊真實的姿態。
因打破了始成正覺此釋尊的佛果,始成正覺的釋尊所說的權教、迹門種種的佛果,結果也都只是暫時的。因此,以此為目標的種種修行(因),並非真實成佛的因。 截至迹門為止的教義,並沒有說到真實成佛的因果。
相對於此,後半的十四品,特別是壽量品中提到釋尊並非在印度伽耶城附近的菩提樹下初次悟得,實際上是在無法想像、自久遠之前成佛以來,顯現種種的姿態教化 眾生,永遠的佛才是釋尊的真實姿態。此稱為「久遠實成」。
因在本門明示佛的生命之常住(亙及過去、現在、未來三世永遠存在),才顯示一切眾生的生命是常住的。
而且權教、迹門中的佛國土,是指遠離現實世界(娑婆世界)的國土,而本門則是說娑婆世界才是佛國土。
本門透過釋尊之真實境地,闡明佛的常住、眾生生命的常住、國土的常住的本門法理,並使現實世界的眾生覺知自身原本就具有佛界的生命能夠成佛,明示了真實的 成佛觀。
不待贅言,闡明真實成佛觀的本門是較未能闡明這點的迹門為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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