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
2017-12-04 發布 |
第一條
本會定名為台灣創價學會。
第二條
本會奉日蓮大聖人為末法本佛,信受體現根本法「南無妙法蓮華經」的三大祕法,向御本尊唱誦自行化他的題目,以「御書」為根本,各人成就自身的人間革命,以實現日蓮大聖人世界廣宣流布的遺命為大願。
第三條
本會尊稱創價學會創會會長牧口常三郎先生、第二任會長戶田城聖先生、第三任會長池田大作先生為「三代會長」,以體現廣宣流布死身弘法精神的「三代會長」為本會廣宣流布永恆的師匠。
第四條
本會的目的是,基於日蓮大聖人佛法的本義,進行弘教及舉行各種儀式活動,致力於加深及確立會員的信心,促使各人成就自身的人間革命,於世界弘揚日蓮大聖人佛法,並以此佛法為基礎,積極致力於文化、教育及和平的活動,對實現世界和平與提升人類文化作出貢獻。
第五條
為了協助、守護本會推進廣宣流布運動,特創設台灣國際創價學會、中華創價佛學會、創價文教基金會、台灣創價學會基金會、正因文化事業有限公司等相關法人團體,以實踐日蓮大聖人佛法教義,承繼「三代會長」捨身弘法、師弟不二的精神,為眾人的幸福,國家、社會及地區的繁榮,世界和平及文化、教育興隆作出貢獻。
理事會得因應本會廣宣流布及守護本會之需要,增減、合併、分割或調整前開法人團體。
第六條
本會為促進學會精神的傳承與信仰活動的推進,會址設於臺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二段250號至善文化會館,及在各地設置會館、研修中心、會員服務中心、藝文中心、墓園及其他必要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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