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份座談會御書
致日妙聖人書
《文言文》
我等具縛之凡夫,忽得等同教主釋尊之功德,乃彼之功德,全體受得之故。經云:「如我等無異」,是說心得法華經者與釋尊齊等之文也。
《白話文》
我們這些被煩惱束縛的凡夫,立刻獲得與教主釋尊相同的功德,那是因為完全接收教主釋尊的功德所致。《法華經》說:「像我一樣沒有差別」(方便品),這是說相信與實踐《法華經》的人就等於是釋尊的經文。
(御書文白並列本Ⅰ,358頁)
【背景與大意】
本篇御文是一二七二年(日本文永九年)五月二十五日,日蓮大聖人五十一歲時,於佐渡寫給乙女之母(日妙聖人)的一封書信。乙女的母親住在鎌倉,不知因何原由與丈夫分開,獨自撫養幼女,是一位貫徹純真信心的女門人。
一二七一年(文永八年),當權者開始展開大彈壓,大聖人遭流放佐渡,鎌倉的眾多門人因而退轉。但乙女的母親信心益發強盛,千里迢迢地從鎌倉前往佐渡探訪大聖人。
本篇御文裡,大聖人盛讚乙女母親的求道心極其尊貴且罕見。於御文的前半,大聖人舉出樂法梵志、雪山童子、藥王菩薩等為追求佛法而捨身命的事例,教導我們「不惜身命」的佛道修行精神。
接著,將末代惡世眾生的成佛與此作比較,指出過去不惜身命的求道者們從事六波羅蜜的修行,經過歷劫修行之後才能獲得的功德,全部收納於《法華經》的「妙之一字」。
同時,大聖人教導:誠如「獅子王的孩子是獅子王」(御書文白並列本Ⅰ,359頁)所示,身處末法時代的我們只要受持「妙法蓮華經五字」,就能夠獲得與佛完全相同的偉大境界。
大聖人並教示:為獲得此妙法的偉大功德所必要的佛道修行,是適時的實踐。
從而指出,乙女之母一心追隨廣宣流布的師匠--日蓮大聖人,而踏上不惜身命之旅,儼然正是以《法華經》為根本而活的「實語的女人」(同前,361頁)。
文末,大聖人由衷地讚揚乙女之母:「日本女性中第一的法華經行者!」(同上)並贈予「日妙聖人」這象徵最高榮譽的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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